香港提议承认海外登记的同性伴侣关系
香港(美联社)— 香港政府周三提出一项登记制度,将承认在海外缔结的同性伴侣关系,赋予这类伴侣在香港更多权利。
在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中,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表示,拟议制度将允许已在海外结婚、建立民事伴侣关系或民事结合的同性成年伴侣登记,前提是这些关系在当地司法管辖区得到法律承认且其中一方为香港居民。
登记后,这些伴侣将获得包括参与至亲医疗决策等权利(需获得同意)。对于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成年患者,其伴侣可作为监护人参与决策。
他们还将享有为伴侣处理身后事的权利,包括认领遗体及决定是否将遗体用于医疗、教育或研究用途。
同性伴侣目前无法在香港结婚或登记民事伴侣关系。但基于税务、公务员福利及受养人签证等实际考量,当局承认在海外注册的同性婚姻。
政府的多项让步是通过法律诉讼争取而来。近年来香港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接受度逐步提高。
政府此次提案是为回应最高法院2023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该裁决支持建立承认同性伴侣权利的框架。裁决虽未赋予同性伴侣完整婚姻权利,但对知名民主派活动人士岑子明而言是阶段性胜利——他为争取承认海外注册同性婚姻进行了五年法律抗争。
岑子明因参与非官方初选违反北京实施的国家安全法被判刑四年多,已于五月出狱。
岑子明接受美联社采访时指出,异性恋伴侣无需在海外注册婚姻即可获得本地承认,质疑为何同性伴侣必须如此。
他还建议政府应让同性伴侣享有与异性伴侣同等的探监权利。
"希望政府听取社会和群体意见,尝试制定不超越社会接受程度、同时满足同性伴侣期望且避免法律挑战的方案。"他说。
非政府组织"香港婚姻平等"联合创始人丘梓恩认为政府文件"非常保守"且"远不能接受"。
他表示无法理解仅限海外已婚或建立伴侣关系者适用的逻辑。
"这将对未在海外结婚的本地同性伴侣造成明显不平等。我认为这不公平,可能导致更多诉讼。"他补充说希望法案能提供更多细节。
政府预计稍后将法案提交立法会审议。立法会议员将于周四讨论该文件。
部分亲北京议员公开反对赋予同性伴侣平等权利,坚持婚姻应仅限于男女之间的传统观念。
政府表示提案已考虑香港实际情况,并指出社会对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存在分歧,需取得平衡避免造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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