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裁决】波士顿“控武令”被法院叫停!争议性法规一夜作废,民众怒赞司法公正!
波士顿市政厅通过争议性条例、限制警察使用催泪瓦斯和橡胶子弹等控暴手段四年多后,由于市政府拒绝为其辩护,一名州法官现已将该条例彻底废除。
萨福克高等法院法官杰基·考宁于八月裁定该条例无效,指出市议会越权试图为警察部门制定武器使用政策。
但即便在法律上未必成立,这一问题实际上已近乎失去意义。考宁提到,该政策下并未出现诉讼或纪律处分案例,并补充道:“市政府从未执行该条例,且显然也无意图执行。”
该条例并未完全禁止警察部门对人群使用胡椒喷雾、催泪瓦斯、橡胶子弹及类似手段,但严格限制了使用条件(这类情况罕见但并非没有)。条例要求必须在多次警告、且获得目睹暴力或财产损坏的上级批准后方可动用。
这一条例的起源,可追溯至2020年5月31日——明尼苏达州警察谋杀乔治·弗洛伊德后,波士顿市中心一夜暴乱中,警方对人群使用催泪瓦斯和泡沫橡胶材海绵子弹的行为。当时,波士顿警方称该夜至次日凌晨的骚乱和抢劫导致40人被捕、21辆警车损毁、7名警官送医。州长查理·贝克最终出动国民警卫队维稳。
这项控暴政策是当年夏天以种族与警务为核心的抗议浪潮中多项改革诉求之一。它遭到执法界强烈反对,前警察局长威廉·格罗斯直批“极度僵化”。但市议会仍强力推进,于2020年底通过草案。进步派议员指责警方在抗议转暴乱过程中的行为越界,倡议者则认为控暴手段太常被用于和平示威者。
不过时任市长马丁·沃尔什在离任赴任美国劳工部长前迅速否决该案。时任市议会主席金·珍尼成为代理市长后,于2021签署略微修改后的版本使之生效。
次年,两家警察工会提起诉讼要求废止该条例,称其违反赋予警察局长广泛政策制定权的城市宪章。
萨福克高等法官考宁判决警员胜诉,指出市政府甚至未主张该条例应属有效。
她在裁决中写道:“法院独立认定,该条例试图将武器部署权授予市议会,但根据城市宪章中《警察局长法规》,此权仅属警察局长。因此该条例超越《地方自治程序法》赋予市的权限,实属无效。”
代表诉讼警员的律师帕特里克·布莱恩特批评市议会推行无法执行的规则,造成警员困惑。
他周六受访时表示:“我们欣慰法院认可了任何略懂城市宪章者多年来的共识——该条例自始无效。”
曾任前市长警察改革工作组委员、长期推动警改的倡议者贾马尔·克劳福德则希望有机会重启该政策。他指出控暴手段历史上曾致人死亡,而条例初衷正是“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失误”。
克劳福德说:“某些威慑手段无论是否设计为致命,都已显示可致人死亡。核心问题不在武器本身,而在于操控武器的人。”
警员2022年提告的最初诉讼意图更广,直指多个抗议时代推出的警改措施,试图厘清最终谁有权惩戒警官。
但今年初夏另一名法官缩小诉讼范围,仅聚焦控暴条例。
市政府最新文件主张警员无起诉资格,因无人受该条例侵害——无市民依此法规控告任何警员。但法官裁定任何10名波士顿居民皆可对某类法律提诉,故支持了这10名警员。
市政府可上诉此裁决,但曾以市议员身份支持该条例的现任市长吴弭未立即回应评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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